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的潜在风险与化解防范——基于Y市Z区的案例研究
编者按
唐 鸣,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基层治理。
摘要
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化解智能化治理风险,要求以韧性驱动下的技术赋权和社会赋权为导向,兼顾技术理性嵌入和公共价值重塑。案例研究发现,以多元网格形塑治理结构、以部门协同再造治理流程、以精准防控抵御治理危机为路径,能够实现技术理性的有效嵌入,进而变革政府治理机制和服务流程,提高基层治理效率;以需求表达凝聚社会公共利益、以组织化参与打造社区邻里共同体、以居民满意度评估基层治理能力为路径,能够实现公共价值的有效重塑,进而催生实质性的社会参与,真正激活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研究表明,通过技术赋权和社会赋权的双重发力,方可构筑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相对均衡和功能互补机制,从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是基层社会的实质空间和数字空间日益交叉融合的结果,旨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手段,结合信息化和数字化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将复杂的社会运行体系映射在多维、动态的数据体系之中,实时、量化、可视化地观测社会运行规律、社会诉求变化以及政府回应效果,提升社会抗风险能力以及社会治理的有效性。伴随日新月异的实践进程,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在显现其工具价值的同时,也暴露了其潜在的治理风险。
就工具价值而言,基层社会智能化建设体现了智能化治理的工具理性意义。智能化治理依赖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强大能力及其在实践应用上的天然优势,通过技术手段对信息进行收集和存储,使权力主体依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制度性控制、调配和使用,把治理对象“化简”为一种技术操作过程,进而实现社会治理的清晰化、智慧化和便利化。在价值取向方面,智能化社会治理以人为核心,强调对公众个体的情感、态度和诉求等“民情数据”的把握,以及政府回应能力的提升,试图有效感知社会治理民情、增强政府回应能力、评估社会治理风险,在此基础上优化社会治理系统和重塑社会治理体系。在功能定位方面,智能化社会治理力图打破科层制结构设置所形成的“数据孤岛”,打通政府层级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和公众之间的边界,改变政府单中心治理的传统格局,推动多元主体的参与以及各方资源的融通和共享。与此同时,智能化社会治理可有效拓展社会治理的空间和触角。诸如综合治理平台和网格化管理平台等社会治理信息平台的建立,智能终端设备的开发、应用和普及,将丰富的社会事实纳入社会治理网络之中,使社会治理“不留死角、不挂空挡、无禁区、无盲点、无漏洞”。
就潜在风险而言,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对于技术治理路径的过度依赖,又会产生新的治理难题。过分看重数字化、网格化、标准化等技术手段的智能化治理,尽管强化了政府的社会控制能力,但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公众的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同时可能禁锢公众的自由意志和道德选择,导致数据威权和数据独裁,酿成“数字利维坦”的危机。“数字利维坦”的背后是一种全新的“数据权力”,即借助于对于社会个体的“全景式监控”,实现对整个社会的规制和重塑。这种“数据权力”冲击着智能化社会治理所倡导的协同共治理念。它不仅会侵蚀社会民主和参与,还会催生政府、企业、公众、社会组织等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分配冲突。对于技术工具的盲目崇拜还可能舍弃人性化的决策关怀,使决策产出更多参照治理效率、程序管理和技术收益,而无法识别和满足社会发展的真正需求,这无疑与人本主义的公共价值相悖。
治理技术的变革的治理风险主要体现于技术治理路径对社会公共价值的冲击。因此,化解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的潜在风险,①既要重视治理技术手段的创新,②也要强调社会公共价值的维系。①前者要求以现代技术手段优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变革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保证基层社会治理的高效运转;②后者要求以重塑社会公共价值为导向,“引入公众逻辑”,“落脚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和公共利益的实现”,完善基于民意表达、获取和反馈的公众参与机制。那么,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实践如何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换言之,(问题提出)这些原则性的要求如何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景象。
为回应这一学术关切,本文将对鄂西Y市Z区的个案进行解读,以求从地方性探索的经验现象中把握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与化解智能化治理风险的实践逻辑。近年来,Z区不断建设和完善“一家亲”的智能化系统,为社情民意的表达和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智能化平台,探索出具有自身特色的基层治理新模式,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也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一个适合的经验样本。
面对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的风险,在基层社会治理场景中探寻韧性治理路径,实现智能化治理的正向作用最大化与潜在风险的最小化,应成为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进程的目标导向。“韧性”,一般是指特定的社会生态系统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而不会造成形式或功能灾难性损失的能力,或是应对变化和侵扰的能力,以寻求系统自身的适应性和持续性,进而塑造出系统循环式动态平衡。社会治理领域“韧性”理念的提出基于对社会系统脆弱性的反思。脆弱的社会治理系统在面临治理风险时往往过分依赖于自上而下的政府治理机制,而当这种机制无法充分发挥社会的能动效应时,则会使社会在整体上陷入一种停滞状态,大大降低了其抗风险能力。具有韧性的社会治理系统倾向于采用“分散控制”、“多元决策”、“协商民主”等治理形式,强调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之间保持相对均衡,以及国家对社会自主性、灵活性和主体性的尊重,试图在国家管理机制和社会内生动力之间构筑一种弹性和互补机制。
在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语境下,韧性驱动的社会治理系统优化需遵循以下两种实践逻辑。
其一,技术赋权逻辑。
这一逻辑强调以技术理性的有效嵌入来变革基层社会的治理结构和运作机制,对传统的科层制治理作出技术化和工具化的修正,逐渐打破官僚体系结构僵化、信息不对称、反应迟缓、效率低下的怪圈,增强政府回应复杂治理问题和多元社会需求的能力。技术理性的有效嵌入,指涉以回应社会需求和提高运转效率为靶向的组织结构优化和协同机制构建,将扁平性、协同性和开放性融入科层组织运转的规则系统(提高运转效率),同时为政社之间的有效互动提供技术性衔接载体,使科层组织运转的动力来源由内部规章和考核压力转向外部的社会需求(回应社会需求),在此过程中规范权责配置、修正条块分割、疏通治理流程,进而强化政府主体的治理弹性。
其二,社会赋权逻辑。
这一逻辑强调通过公共价值的重塑催生实质性的社会参与,为公众的需求表达、社会交往和社会评价提供平台保障,真正激活基层社会多元治理主体的内生型动力,进而构建具有韧性特征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基于社会赋权的基层治理将回归于治理的本质,即打破传统管理理念以政府为中心的等级制,以资源交换和权力依赖为基础,以信任和合作为机制,以认同和共识为纽带,建立政府、公民、社会组织等不同行动者之间的治理网络。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需构建政府以外其他治理主体的价值认同,作为“寻求社会秩序的精神活动方式”。由此,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不能仅依赖于政府治理的技术革新,或是政府对社会的控制和动员,而是要充分挖掘社会自发的情感联系和自组织力量,培育其主体意识,保持其自发性和运作空间,创新政社合作的治理机制(以社会赋权为导向形成良性的政社合作关系,应以稳定的公共价值为支撑,以有效的民意表达和社会参与为核心要素)。唯有如此,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目标才可能成为现实。
在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顶层设计下,在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实践暴露出一定风险的客观情势下,增强基层社会治理韧性是基于现状反思的理性选择。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所要实现的“良好的治理”,应依循技术赋权和社会赋权的实践逻辑,兼具技术理性和公共价值两种特质。从该立论出发,本文构建了“技术理性嵌入—公共价值重塑”的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将地方性的实践探索放置于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的情境中进行考察,从中把握基层社会治理变革的发展趋势。
图1 “技术理性嵌入—公共价值重塑”分析框架
技术理性本质上是国家理性或政府理性的一种表现形式,具体指以国家或政府为代表的政治组织通过变革工具或机器意义上的技术来实现控制或改造基层社会目标的理性思维。技术理性嵌入下的社会治理力图对日趋复杂和多元的社会进行简化,将社会情景简化为数字符号。技术理性嵌入社会治理的过程,也是国家或政府主动增强对社会需求的感知和回应能力的过程,体现出强烈的国家或政府主导的特征。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中的技术理性嵌入主要体现于基层社会治理的结构形塑、流程再造和危机抵御等方面。
(一)以多元网格形塑基层社会治理结构
网格作为“情报采集的基本单元……是政府对属地中部件、人户、组织、业态、事件等信息的集聚平台”。网格化管理旨在通过广泛联结互联网、数据中心和终端设备,建立数据链条和信息传输体系,推动数据资源的共建、共用、共享。它集合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等功能,以“网格化管理中心”为载体对基层社会治理问题进行集中巡查和及时反馈,并对针对性举措进行协调指挥,调动相关部门快速处置。可以说,网格化管理本质上是型构基层社会治理单元和组织网络的一种新技术、新方式,具有强烈的地域性和行政性色彩。这种模式“重管理,轻服务”、“重行政,轻自治”的特征也一直遭受诟病。因此,改进网格化管理应跳出政府单向管控的行政思维,通过网格化技术优势、组织结构革新和服务流程再造等方式来完善公共服务供给。
Z 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突破了单一的以“地域”划分网格的传统思路,将“需求”同时作为网格划分的考量因素,打造了“地域+需求”的双重组织结构。一方面,完善“地域网格”,在农村社区建立“村—网格—村湾—户”的四级架构,在城市社区形成“社区—网格—小区—楼栋—户”五级架构。另一方面,打造“需求网格”,发现和挖掘群众需求单元,基于地域网格的组织架构,借助于“一家亲”系统建立单元楼栋和村湾小组线上群组,并鼓励城乡居民按照职业、兴趣、爱好、诉求等建群入圈,逐步形成以实际需求为导向的线上需求网格,并与线下地域网格相融合,将游离于地域网格之外的居民吸纳进来,形成“地域网格纵向到底、需求网格横向到边”的治理形态,产生强大的用户和数据优势,使政府部门更加及时、全面地掌握真实、准确的社情民意,进一步提高管理精准化、服务精细化水平,实现了基层社会治理结构的优化升级。
(二)以部门协同再造基层社会治理流程
由于传统的科层制专业化分工与信息化社会复杂的社会需求不匹配,难以有效应对社会治理问题,因而亟须通过以“整体性治理”为导向且以技术理性驱动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再造治理流程。整体性治理主张机构间的协调、政府功能的整合、行动的紧 密化和提供整体性的公共服务。在技术运用方面,整体性治理强调以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为治理手段,以服务公民需求为主导理念,打破信息系统与政府层级之间的数据壁垒,建立起跨部门的业务协同机制;构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的信息平台,使其在获取与传递信息、整合资源、协调行动、匹配需求、提供服务等方面能够跨越组织边界(尤其是地方和基层部门之间的组织边界),实现业务处理的高效协同;在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明晰部门权责清单与权力运作流程,厘清社会治理相关职能部门功能与业务流程之间的逻辑关联,以系统性和整体性思维调适政府部门内部的层级界限和职责分工,确保数据信息的流动依循合理的政务逻辑。
为构建跨部门的业务协同机制,Z区持续推进“一中心五平台”项目,即区级综合信息服务中心、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应急指挥平台、综治服务管理平台、社情民意收集研判处理平台、政法信息宣传发布平台。以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建设为例,通过加大政法智能化项目经费投入,配备政法智能化专用电脑,配置“政法通”智能移动终端设备,并建立联动机制,以定期召开联席会和碰头会的形式保障政法协同办案系统稳定运行。再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立起纵横协同的应急联动调度指挥体系:纵向方面,向上运用“背靠背”技术与行业部门系统对接,向下连接乡镇(街道)、村(社区)、危化矿山企业等;横向方面,实现应急、公安、消防、综合执法、水利、气象、环保、自然资源等 13个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数据信息平台的构建使政府由依靠经验和直觉作出决策,转向以问题为中心,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依靠数据收集和分析来提出解决问题的优化方案。跨部门的业务协同机制打破了政府部门间条块分割和数据共享困难的局面,加速了科层制体制走向网络化、扁平化和开放化的进程,也再造了基层社会治理流程。
(三)以精准防控抵御基层社会危机
在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社会构成要素不断增多且关联密切,各类要素之间的矛盾冲突无法根本化解,大大增加了社会治理的复杂性和危机性。由此,“精准性”成为社会治理无法回避的趋势。精准治理作为社会治理范式进化的产物,已广泛应用于贫困治理、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并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率、规避治理损失、抵御治理风险等方面表现出强大优势。以精准治理理念为指导的社会危机治理要求在信息化和智慧化技术支撑下做到精准决策和施策。具体而言,一方面,要立足于个体信息的获取、整合与分析,使政策不偏离民众的需求,达成政策预案与治理需求之间的精准匹配;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社会动员,将公众参与引入决策流程,搭建上下联动、组织有效的防控网络。此外,还要精准配置防控资源,准确引导防控信息,进而增强基层社会危机治理的整体性、协同性和精准性。
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Z 区以精准治理为标志,有力彰显了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的优势。在防控组织网络的构建方面,组织发动 1370 名网格员、111 名小区党支部书记、1627 名楼栋长、5100 个村湾中心户、5322 名党员、1294 名转岗干部、11693 名社会能人、23000 多名志愿者等力量,全力参与流动人口排查、防疫宣传、物资配送、治安防控、卡口值守等防控工作,构筑起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在防控信息把握方面,依托大数据智能化平台精准有效锁定了全区近5万名外地流入人员的信息和动态;每天对全区17 万余户 52 万余人进行线上线下健康监测,并通过“一家亲”智能化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这些有效信息为政府的防控决策和施策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撑。在需求响应方面,基于“一家亲”智能化系统覆盖面广、居民需求真实、社情掌握及时等优势,开辟了线上“疫情防控专区”,通过“一家亲”APP及24小时综合服务热线,累计为居民解答处理交通出行、物资配送、复工复产、投诉举报等与疫情相关的问题 15000 余件。可见,技术驱动下的精准治理在动员社会力量、践行科学决策、响应社会需求等方面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危机抵御提供了强大助力。
哈耶克在对技术理性的反思中提及,技术理性的最大抱负便是将改造社会的重任交付给像工程师那样的技术官僚主义。技术理性嵌入社会治理的过程必然伴随着政府权力向基层社会的渗透。倘若技术理性在治理实践中被过度追求,技术化的制度设计和治理流程被过度追捧,则很可能会侵蚀社会个体力量的需求表达和行动自由,形成“智慧生活的个体代价”。这一不良结果与治理理念所追求的社会公共价值相背离。公共价值的实现依赖于多元主体间的重叠共识,这意味着多元主体之间尽管存在价值观念的分歧,但在治理目标上具有同一性。具有公共价值特征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现出对于个体自由的尊重,能够为作为社会治理主体的个体提供足够的行动空间,并基于个体的共同行动凝聚和表达公共利益,使得集体决策超越于社会分散的、个体的、“碎片化”的偏好和利益。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应兼具技术理性嵌入和公共价值重塑的双重面向,不仅要优化政府部门的技术治理路径,还要注重实质性的社会表达和社会参与,尽可能地发挥社会力量和社会机制的主体性效应。
(一)以需求表达凝聚社会公共利益
“良好的治理”或“善治”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在于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性合作,以及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社会多元共治作为“善治”从理论转化为现实的必要形态,其构建的社会治理系统强调通过多个治理主体自由进入、平等交流、表达诉求、协商对话形成公共领域,凝聚社会公共利益,以制衡政府强大的治理权力。就当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而言,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只是触及了科层制体系的手段方面,而并未改 变基层社会的权力结构。另外,科层制外衣加身的一线行政体制与行政化的基层自治组织的制度性结合,成为当前基层政权的普遍组织形态。(科层制下基层自治组织法定角色与自治功能的弱化)村级组织或城市社区承接着基层政府委派的各种行政任务,其主要任务已不再是践行基层自治,而是使政府职能在基层得到有效执行。这一现实角色无疑与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定角色存在明显张力,同时造成自治主体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缺位,甚至成为社会多元共治和公共利益凝聚的阻碍。治理技术的进步不仅要给予自上而下的政府治理更多的技术手段,更重要的是要逐步开放一种独特的网络空间和平台,为社会个体的需求表达提供技术支撑和平台支持。
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不仅要对居民诉求和公共舆论进行实时监测,还要为城乡居民的需求表达建立技术化平台。Z 区依托“一家亲”智能化系统,获取和整理居民的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需求。例如,针对居民的发展需求,以乡贤能人为纽带,积极邀请乡贤能人进驻乡村,建立农产品产销、村民用水、环境卫生、红白理事、文体艺术、老年人互助等群组,让居民在群组中交流感情、共享信息、共谋发展。针对居民的自治需求,订立和推行自治公约,借助“一家亲”系统线上公开党务、村务、事务、财务和服务,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和规范;开展线上社情民意征集工作,以民主协商的形式鼓励居民共同谋划村庄或社区的发展和治理事项,有效凝聚居民的智慧和力量,加快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共治格局。针对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开通线上法律服务专栏,提供在线咨询、公证预约、司法鉴定、聘请律师等诸多服务。从以上举措中不难看出,居民需求表达是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自觉和增强政府对公共需求回应能力的前提条件。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制度化表明只有当行政体系能够制度化地包容农民的公共需求时方可实现良好的治理效果。居民需求的有效表达能够使公共服务供给更具匹配性和精准性,有效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
(二)以组织化参与打造社区邻里共同体
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的目的不是使社会个体成为政府技术化管理的对象,而是要将他们从社会治理的边缘带回中心位置,重塑其主体地位,并为其提供社会参与的渠道和机会。然而,基层社会的个体化趋势无疑加大了塑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难度。在个体化时代,社会个体逐渐脱离集体组织的束缚,个体的独立性和分散性得以彰显。这就呼吁一种新的治理机制,在维护社会个体独立性的基础上将其重新容纳和组织起来。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技术治理模式重点在于通过改造和升级政府治理手段完成政府对于社会的再组织化,但其不足在于未能充分激活社会自身的力量,也无法保证社会治理创新的可持续性。这时,社会自身的组织化参与便成为实现社会再组织化和重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题中之意。城乡居民的组织化参与有助于打破基层社会个体化背景下“熟悉的陌生人”状态,使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加强交往和相互熟知,逐步形成“社区邻里共同体”。这种组织化参与的主要载体之一正是以社区社会组织为代表的社会自组织力量。
代表居民利益的社区社会组织能够展现出强大的组织化力量,为居民集体行动和基层自治提供组织基础。社区社会组织的组建在社区公共空间中形成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之间关联机制,以及紧密的关系网络,进而增强基于自组织网络的社区韧性。(例)Z 区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方面的工作包括:以“专业社工+网格员”为方向,建立社会工作人才、重点服务对象、社区义工标准化数据库;借助智能化平台和手机 APP 建立联络群,培育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如“心安 365”志愿服务队,先后孵化成立了“红色”业委会服务队、青少年服务中心志愿队等9支志愿服务队伍,目前在册志愿者已达 365 人,服务居民 2000 人次,志愿服务涵盖了促进生产、发展经济、移风易俗、文体娱乐、邻里互助、调解矛盾等方面。社区志愿组织自发的组织化参与,使社区公共服务不再拘泥于基层政府的干预和引导,改变了“行政化色彩较浓,自主性较差”的传统特性。组织化参与有助于推进社区多中心治理格局的构建,搭建起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之间的合作网络。社区治理能力的提升,需秉持“建设社区邻里共同体”的价值导向,摒弃过分依赖行政管治的传统思维,在尊重社会自主性的基础上激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社区居民有序自治。
(三)以居民满意度评估基层治理能力
基层社会治理场域中公共理性的彰显依赖于一定的程序性机制,其中就包括对公共权力机构作为进行评价的机制。在压力型体制下,指标化的任务分配方式与物质化的评价机制,使基层政府忙于应付无数的表格和台账,占据了基层干部的主要精力。这种自上而下的考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行政绩效考核机制的局限性。此外,为完成烦冗的行政事务,基层政府将行政压力传导至城乡社区,也将技术化的指标考核安置于民主化的基层治理之中,导致基层治理的动力从满足基层社会的内生性治理需求,转向以外生性治理任务为导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由此,层层加码的痕迹管理使得一线行政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式微,作为基层治理手段的痕迹管理渐趋异化为治理目标。当下基层治理实践中凸显出的“痕迹主义”,正是过度的痕迹管理造成的行政责任异化和以留痕为考核对象的政绩观共同催生的产物。“痕迹主义”亦成为基层治理内卷化的主要因素。克服基层治理中的“痕迹主义”,改革行政绩效考核机制,无疑成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必要的选择。
改革行政绩效考核机制,要将居民满意度作为评价基层治理能力的核心要素。(例)正如 Z 区的做法,建立以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通过“一家亲”智能化系统广泛邀请城乡居民对13个乡镇、街道和试验区以及197个乡村和社区进行居民满意度测评,科学合理地设定调查项目,使居民足不出户便可完成调查问卷。这种线上调查兼具调查范围广泛性和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同时增加了基层治理能力考评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考评结果被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基层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年度综合目标考评范畴。可见,智能化技术平台在行政绩效考核机制中的有效嵌入,为普通民众掌握基层治理能力的评判权创造了可能。考核机制的优化,实质上是对基层治理能力进行评价的程序性改造。它将民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转变为具体化的评价指标,这既是吸纳和表达民意的过程,也是体现基层治理公共价值的过程。
综上所述,Y市Z区的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实践呈现以韧性治理为导向的技术理性嵌入和公共价值重塑两种面向。就前者而言,技术理性思维付之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具体表现为以多元网格形塑治理结构、以部门协同再造治理流程、以精准防控抵御治理危机等技术治理手段的运用,从中体现出国家或政府增强其社会控制能力和社会回应能力的努力。就后者而言,基层社会治理中公共价值的重塑,具体表现为以需求表达凝聚社会公共利益、以组织化参与打造社区邻里共同体、以居民满意度评估基层治理能力,这些实践探索都是捍卫社会主体性和公共价值的尝试。
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应着眼于以技术赋权和社会赋权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变革,着力改变科层制组织的内部运行方式,催生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治理结构;清醒地认识到政府已然不可能通过资源垄断对社会实施控制,政府与社会在基层社会治理场景中的权力格局应被重新改写。这种双重赋权意味着科层制系统逐渐具备网络化、扁平化、开放性等特征,其组织结构、职能定位和治理流程也将随之改变;意味着技术手段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即通过技术进化形塑“去中心化”和交互式的“整体智治”社会治理方式;意味着以技术工具为载体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促进政府组织的内部合作以及与社会之间的外部合作,打造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以及有序参与的互动模式,使社会治理主体能够更加有效地回应社会需求,整体协同地应对社会问题;意味着社会治理主体价值认同的确立,将公共价值内化为自觉的价值取向,真正树立公共事务治理中的主体意识,由“治理对象性”的存在转换为“治理主体性”的存在。
将双重赋权作为逻辑基点,兼顾技术理性和公共价值,应成为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化解防范智能化治理风险的实践原则。如若技术理性的嵌入与公共价值的重塑互相抵牾,智能化治理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也将无从谈起。治理方式的变革不能仅停留于技术工具的选择层面,还应重视其“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提高参与者的能力、知识和责任……在多深的程度上打上了其成员的价值烙印”。
作为重塑社会公共价值的前置条件,公民的需求表达和社会参与直接关系到他们在社会治理中的能力和知识提升,以及对于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尊重公民需求和鼓励社会参与的价值取向,有助于构筑强大的社会关系网络,凝聚复杂社会的利益共识,降低基层社会治理在技术化改造中的风险,以强大的社会韧性有力应对基层社会治理转型过程中的诸多挑战。
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的实践探索中,一方面要实现技术工具的提质升级,将推进智能化建设与完善治理机制相结合,把现代技术手段的运用与体制机制创新融合起来;结合地方特色,以居民需求为驱动,建立智能服务网格化系统和大数据支撑体系,着力开发更多元更高效的智能化平台,提升智能化服务精准性,增强预判和抵御基层社会危机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将智能技术手段与发挥社会主体性相结合,在政府与社会之间构建平等、协同的伙伴关系,完善基于民意表达、获取和反馈的公众参与机制,设立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考核机制,拓展社会力量的生长和发育空间,使社会自主性得到释放,进而增进社会力量的参与、服务和自治能力,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文章来源:《宁夏社会科学》2021年第1期
本期编辑:郭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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